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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笙法律事務所

家事案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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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張景堯律師)法院認已達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,裁定監護宣告

9
DEC

(張景堯律師)法院認已達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,裁定監護宣告

本院認甲○○因中風導致身體機能、認知能力、語言能力及生活自理能力顯著受損,其定向力、辨識能力、抽象思考能力、計算能力、現實反應能力均已缺損,且恢復可能性極低,生 ...

(高雄張景堯律師) 二審法院維持一審法院准許離婚判決

7
MAY

(高雄張景堯律師) 二審法院維持一審法院准許離婚判決

有民法第1052條第1項以外之重大事由,難以維持婚姻者,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。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,僅他方得請求離婚,同條第2項前段定有明文。所謂難以維 ...

(高雄張景堯律師) 法院判命子女應給付父親扶養費

7
MAY

(高雄張景堯律師) 法院判命子女應給付父親扶養費

按直系血親相互間,互負扶養義務;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而其親等同一時,應各依其經濟能力,分擔義務;受扶養權利者有數人,而負扶養義務者之經濟能力,不足扶養其全體時,依 ...

(高雄張景堯律師)二審法院維持判准兩造離婚

29
MAR

(高雄張景堯律師)二審法院維持判准兩造離婚

民法第1052條第1項以外之重大事由,難以維持婚姻者,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。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,僅他方得請求離婚,同條第2項前段定有明文。所謂難以維持 ...

(高雄張景堯律師)屏東地方法院認定婚姻發生重大破綻無法繼續維繫,判准離婚訴求

19
OCT

(高雄張景堯律師)屏東地方法院認定婚姻發生重大破綻無法繼續維繫,判准離婚訴求

按婚姻以夫妻終生之共同生活為目的,非有足以破壞共同生活之重大事由,難以維持婚姻者,夫妻之一方不得依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請求離婚。是婚姻是否難以維持,應斟酌 ...

(高雄張景堯律師)法院認為因被告未能履行同居義務且可歸責,判准離婚訴求

19
OCT

(高雄張景堯律師)法院認為因被告未能履行同居義務且可歸責,判准離婚訴求

兩造長期分居兩地迄今已達2年多,徒具婚姻之形式,已無婚姻之實質,顯然其婚姻已顯破綻,衡諸一般人之通常生活經驗、兩造維持婚姻關係之主觀意願、能力及兩造客觀相處狀況 ...